根据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597号),撤销广州市天河区灵屿荔汐百货商行(个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E8KQD37C,注册号:440106011531841)的住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特此公告该公司营业执照作废。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7月10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2098号--关于广州市天河区灵屿荔汐百货商行(个人独资)营业执照作废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