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731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2180号)
发表时间:2025-07-23 17:02:04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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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意合贸易有限公司(原广州合一商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宋焕全、杨秀萍、雷蕙宁、卢盼欣、韩翠翠:
经查明,广州意合贸易有限公司(原广州合一商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广州意合贸易有限公司(原广州合一商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9年4月16日及2019年5月20日变更登记(备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73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731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意合贸易有限公司(原广州合一商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YPUE41)、宋焕全、杨秀萍、雷蕙宁、卢盼欣、韩翠翠).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7月23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2180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731号)的公告(广州意合贸易有限公司(原广州合一商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宋焕全、杨秀萍、雷蕙宁、卢盼欣、韩翠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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