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736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2288号)
发表时间:2025-08-06 08:57:56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浏览量:
-
A+大
A+中
A+小
广东合众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刘恩恩、黎志民、黄新燕、广州翔鹏投资有限公司:
经查明,广东合众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撤销广东合众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将黎志民备案为经理的事项。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73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5〕736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广东合众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J8NW8K)、刘恩恩、黎志民、黄新燕、广州翔鹏投资有限公司).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8月6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2288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736号)的公告(广东合众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刘恩恩、黎志民、黄新燕、广州翔鹏投资有限公司).pdf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