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878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2595号)
发表时间:2025-09-11 14:42:23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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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金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黄意、李卓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经查明,广州金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交虚假地址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将“广州市天河区六运二街9号(自主申报)”登记为广州金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住所信息。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878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878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金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M5932N)、黄意、李卓及相关利害关系人).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9月11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2595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878号)的公告(广州金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黄意、李卓及相关利害关系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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