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黄意、李卓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经查明,广州金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交虚假地址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撤销将“广州市天河区六运二街9号(自主申报)”登记为广州金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住所信息。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90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9月28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2772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901号)的公告(广州金玛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黄意、李卓及相关利害关系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