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艳平:
经查明,无证据证明广州沃麦家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Q760XB)于2020年8月3日办理公司设立(开业)登记过程中存在冒用你本人身份信息的行为,我局依法作出不予撤销广州沃麦家居有限公司将你本人备案为监事的事项的决定。因通过邮寄方式向你送达时拒收且无法与你取得联络,现向你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5〕127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5〕127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汪艳平-广州沃麦家居有限公司).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5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3116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5〕127号)的公告(汪艳平-广州沃麦家居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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