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162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3489号)
发表时间:2025-12-11 14:33:01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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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皓怡科技有限公司(原广州皓怡贸易有限公司)、刘宝权、苏国华:
经查明,广州皓怡科技有限公司(原广州皓怡贸易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广州皓怡科技有限公司(原广州皓怡贸易有限公司)设立(开业)登记及变更登记(备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16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公告〔2025〕348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162号)的公告(广州皓怡科技有限公司(原广州皓怡贸易有限公司)、刘宝权、苏国华).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2月11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348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162号)的公告(广州皓怡科技有限公司(原广州皓怡贸易有限公司)、刘宝权、苏国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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