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领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明,广州领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你司未在注册地址经营,无法送达,现向你司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0〕15号)。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306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0〕15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广州领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8月17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0〕108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广州领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