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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0〕170号)

发表时间:2020-10-21 14:47:16 信息来源: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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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利顺贸易有限公司:

  举报人李岚投诉你司冒用其身份信息注册公司,经查明,广州利顺贸易有限公司盗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你司未在注册地址经营,无法送达,现向你司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0〕35号)。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306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0〕35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广州利顺贸易有限公司).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10月19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0〕170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广州利顺贸易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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