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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广州酷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1〕217号)

发表时间:2021-04-28 16:33:47 信息来源: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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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酷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

  举报人陈文书、李绍春、刘彦、柴秋文、曾令飞、黄薇、陈良生、郑关婵、林晓闽投诉广州酷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冒用其身份信息注册公司。经查明,广州酷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详见附件1),我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广州酷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现向广州酷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1〕63—76号)(详见附件2)。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306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1.公告送达名单.xls

  2.广州酷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1〕63—76号).zip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26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1〕217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广州酷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的公告(广州酷沛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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