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酷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
举报人陈文书、李绍春、刘彦、柴秋文、曾令飞、黄薇、陈良生、郑关婵、林晓闽投诉广州酷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冒用其身份信息注册公司。经查明,广州酷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详见附件1),我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广州酷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现向广州酷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1〕63—76号)(详见附件2)。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306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1.公告送达名单.xls
2.广州酷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1〕63—76号).zip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26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1〕217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广州酷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的公告(广州酷沛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