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长者助手 繁体版 英文版 EN 登 录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政府 > 区政务和数据局 > 公示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广州市新思劳纸张贸易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1〕525号)

发表时间:2021-10-25 15:41:13 信息来源: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浏览量: -
A+ A+ A+

广州市新思劳纸张贸易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

  举报人卢学义、刘竟、师宏睿、谭伟仁、谢霓华、杨华军、樊宝静、胡平平、李宁、刘毅、倪萍、孙超群、肖艳兰投诉广州市新思劳纸张贸易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冒用其身份信息注册公司。经查明,广州市新思劳纸张贸易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详见附件1),我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广州市新思劳纸张贸易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且相关人员无法联系,现向广州市新思劳纸张贸易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1〕496—516号)(详见附件2)。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306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1.公告送达名单(2021年10月21日).xls

      2.广州市新思劳纸张贸易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1〕496—516号).zip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0月22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1〕525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广州市新思劳纸张贸易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的公告(广州市新思劳纸张贸易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穗天行审撤告字〔2021〕496—516号).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关闭
    手机版
    粤商通
    穗好办
    • 天河政府网
    •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