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新思劳纸张贸易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
举报人卢学义、刘竟、师宏睿、谭伟仁、谢霓华、杨华军、樊宝静、胡平平、李宁、刘毅、倪萍、孙超群、肖艳兰投诉广州市新思劳纸张贸易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冒用其身份信息注册公司。经查明,广州市新思劳纸张贸易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详见附件1),我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广州市新思劳纸张贸易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不在注册地址经营且相关人员无法联系,现向广州市新思劳纸张贸易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1〕496—516号)(详见附件2)。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306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2.广州市新思劳纸张贸易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1〕496—516号).zip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