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判决书》((2021)粤7101行初1352号)判决,撤销广州颜所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K3GUXP,注册号:440106002201729)变更(备案)登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特此公告该公司营业执照作废。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0月27日
根据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判决书》((2021)粤7101行初1352号)判决,撤销广州颜所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K3GUXP,注册号:440106002201729)变更(备案)登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特此公告该公司营业执照作废。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