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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广州醉玉贸易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1〕536号)

发表时间:2021-11-26 16:42:10 信息来源: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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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醉玉贸易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

  经查明,广州醉玉贸易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提交虚假地址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广州醉玉贸易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不在注册地址经营,无法送达,现向广州醉玉贸易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1〕57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306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1.撤销名单(东方新世界).xlsx

      2.广州醉玉贸易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1〕572号).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1月26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1〕536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广州醉玉贸易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广州醉玉贸易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穗天行审撤字〔2021〕57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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