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麦琳广告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
经查明,广州麦琳广告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广州麦琳广告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不在注册地址经营,无法送达,现向广州麦琳广告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2〕2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306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2〕26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 (广州麦琳广告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2月9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2〕270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的公告(广州麦琳广告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穗天行审撤告字〔2022〕2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