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鹏庆贸易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
经查明,广州鹏庆贸易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详见附件1),我局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无法与你司受送达人取得联络,现向广州鹏庆贸易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2〕63号)(详见附件2)。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306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 1.公告送达名单.xls
2.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2〕63号 ).pd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3月11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2〕456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广州鹏庆贸易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穗天行审撤字〔2022〕6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