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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行政行为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2〕2370号)

发表时间:2022-10-26 16:58:07 信息来源: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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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2〕155号)中对广州亮雪贸易有限公司作出“撤销《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穗天市监内设字【2021】第06202103151233号)”的行政行为,并将广州亮雪贸易有限公司的主体状态恢复为已开业。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10月26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2〕2370号--关于撤销行政行为的公告(广州亮雪贸易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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