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丹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
经查明,广州市丹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无法与你司受送达人取得联络,现向广州市丹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3〕3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306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3〕3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市丹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月13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3〕9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广州市丹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的公告(穗天行审撤告字〔2023〕3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