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融善咨询有限公司、陈永彬、左岩、周喆敏、郭玉贤、詹菊香、姚伟、张占江、谢铭烽、汪爱群、袁庆勇、黄晴淇、祝瑜联、郑文忠、杨蕾、毛伟鸿、黄庆洪、宋亮、邓明玉、杨七二、王燕、李青松、张丽、段海波:
经查明,广州融善咨询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3〕28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306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
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3〕286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融善咨询有限公司).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