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楚桂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胡国政、杨佳楠、梁倩欢、刘孟强、宋正川、谢礼树、陈安琪:
经查明,广州楚桂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3〕80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3〕806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楚桂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