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宝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姚生宝、王武:
经查明,广州宝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3〕1054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3〕1054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宝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XTB7KX6)、姚生宝、王武).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20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3〕279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3〕1054号)的公告(广州宝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姚生宝、王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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