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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120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4〕293号)

发表时间:2024-01-29 16:42:59 信息来源: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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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玺贸易(广州)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张晓君:

  经查明,晓玺贸易(广州)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未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以隐瞒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我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120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1.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120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晓玺贸易(广州)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张晓君、龙世康).pdf

  2.拟撤销登记企业名单.xlsx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29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4〕29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4〕120号)的公告(晓玺贸易(广州)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张晓君).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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