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天河区专业批发市场封闭式园区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试行办法》
天河区专业批发市场封闭式园区非机动车
和摩托车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专业批发市场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管理,根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和《广州市专业批发市场货物配送人力三轮车管理规定》,结合我区专业批发市场管理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试行封闭式园区管理的专业批发市场,具体范围见《天河区专业批发市场实行封闭式园区管理试点范围》(附件)。已有围墙、栏杆等物理围蔽设施的市场应当在各出入口设置门岗,加强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不适合设置物理围蔽设施的市场,应当在主要道路出入口安排人员加强站岗和巡查,加强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
第三条 专业批发市场要成立市场管理小组,研究制定园区范围内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制度,安排专职人员加强对园区内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管理。
第四条 专业批发市场管理者应当禁止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进出市场配送、运输货物;
专业批发市场的商户经营者不得利用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进行货物配送、运输。
第五条 人力三轮车可以在专业批发市场范围内进行货物运输和配送,专业批发市场管理者应当按照《广州市专业批发市场货物配送人力三轮车管理规定》(穗交规字〔2018〕5号)制定园区内货物配送人力三轮车管理使用制度,并向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备,对园区内的人力三轮车进行统一标识,规范管理。
第六条 专业批发市场要划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区域,园区工作人员要进行规范管理。专业批发市场公共停车场内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警用摩托车和其他经批准执行公务的摩托车除外。
第七条 各专业批发市场要加强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在园区出入口显眼位置张贴专业批发市场制定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制度。
第八条 专业批发市场要加快市场转型升级,逐步实现商流、物流空间分离,建立和完善专业批发市场物流组织,规范市场管理。
第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五十条对专业批发市场管理者进行处罚。
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五十条对专业批发市场的商户经营者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对专业批发市场管理者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天河区专业批发市场实行封闭式园区管理试点范围
附件
天河区专业批发市场实行封闭式园区管理试点范围
序号 | 市场名称 | 市场地址 | 市场范围 | 占地 面积 (m2) | 建筑 面积 (m2) | 市场类型 | 所属街道 | 备注 |
1 | 万佳服装批发市场 | 先烈东路143号 | 南城市场以东,侨翠苑以西,先烈东路以南,长运市场以北。 | 24000 | 50000 | 服装批发市场 | 沙河 | |
2 | 南城服装批发市场 | 先烈东路149号 | 金马市场以东,万佳市场以西,先烈东路以南,长运市场以北。 | 4680 | 22800 | 服装批发市场 | 沙河 | |
3 | 天平水果批发市场 | 兴华路兴华直街38号 | 沙河涌以东,兴华直街以西以南,兴华路以北。 | 18800 | 26800 | 水果批发市场 | 兴华 | |
4 | 东方建材批发市场 | 黄埔大道中299号 | 科韵路以东,涌西路以西,黄埔大道以北,新围三横路以南。 | 89000 | 45000 | 建材批发市场 | 天园 | |
5 | 天河粮油批发市场 | 大灵山路57号 | 奥体南路以东,大灵山路以西,东澳创意小镇以南,珠村十社工业区以北。 | 4256 | 4000 | 粮油批发市场 | 珠吉 | |
6 | 天河国际石材城 | 天河区珠吉路71号 | 吉山农药仓库以东,珠村走马岗东路以南,欧菱公司吉山仓以西,广科产业园以北,珠吉路以西以北。 | 29000 | 25000 | 石材批发市场 | 珠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