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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待遇

发表时间:2022-09-06 08:44:18 信息来源:广州12345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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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信息
事项主题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待遇处理状态已发布
留言时间2022-09-06 8:44:18
事项内容反映问题类别个人
诉求内容:广州市户籍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首次参加职工医保,是否在成功缴费后的次月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住院等方面的报销)?
事项附件
事项图片
  处理信息
回复单位广州政务
回复情况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23号) 第十二条 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答复时间2022-09-06 1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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