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信息
事项主题 |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待遇 | 处理状态 | 已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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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22-09-06 8:44:18 | ||
事项内容 | 反映问题类别个人 诉求内容:广州市户籍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首次参加职工医保,是否在成功缴费后的次月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住院等方面的报销)? | ||
事项附件 | |||
事项图片 |
处理信息
回复单位 | 广州政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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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23号) 第十二条 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
答复时间 | 2022-09-06 12:12:10 |
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