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信息
事项主题 | 咨询视同缴费年限审核问题 | 处理状态 | 已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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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23-05-09 15:35:12 | ||
事项内容 | 反映问题类别个人 诉求内容:你好,本人在湖北省已审核视同缴费年限,在广州办理退休需要重新办理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吗? | ||
事项附件 | |||
事项图片 |
处理信息
回复单位 | 广州政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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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 您好。您咨询的视同缴费年限审核问题,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等事项的通知》(粤府函[2021]294号)第三条第(四)点:“参保人的视同缴费年限由待遇领取地负责审核”规定。若申请人待遇领取地确定为广州,需在广州申请办理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审核的,退休前半年可根据广州市《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办事指南》进行申请养老视同审核。2023年5月9日 | ||
答复时间 | 2023-05-09 15:48:07 | ||
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