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广州市天河区征收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的情况说明
发表时间:2024-12-17 16:53:40
信息来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林业局)
浏览量:
-
A+大
A+中
A+小
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4日(共30天),我局通过天河区门户网站就广州市天河区征收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征求公众意见,截至公告结束,收到反馈意见1条,经研究,我局对此建议予以回复,特此公告。
姓名 | 填写时间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黄先生 | 2024年12月3日 | 若在被征收过程中存在补偿标准中没有的类别如何处理? | 采纳。本意见征求稿已注明若本标准不能完全覆盖的,具体实施补偿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确认后予以补偿。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