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公安厅有关工作规范要求,办理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业务的人员,只需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无需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根据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符合我市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范围包括以下省内户口人员:
(一)家庭团聚类迁移。含投靠配偶、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含收养投靠入户)。
(二)人才引进类迁移。含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干部,职工调动及企业员工招聘。
(三)积分制入户类迁移。
(四)本市大中专院校招生迁移。
(五)博士后进出站、广东省人才优粤卡人员迁移、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迁移、本市生源学生结束学业户口迁回本市。
(六)随军家属迁移。
此外,对符合办理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业务的人员,如属集体户户主,还需先回户籍地办理户主变更手续后再办理。
不适用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的情况包括:(一)退伍转业军人;(二)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三)跨省户口迁移与跨境人员的户口处理;(四)其他暂时未能使用一站式办理迁移模式人员户口迁移的,仍按原政策规定办理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