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业主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下,新业主可正常办理户口迁入,不受原业主户口影响。
2、原业主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下,若新业主主张其权利要求原业主将户口迁出,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功,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口业务的派出所)反映情况,由公安机关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