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人业务工作规范》第三十三条:对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及之前申请取消考试预约的,直接予以受理;对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后申请的,告知申请人到业务大厅窗口或者委托代理人到业务窗口办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六条: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二、具体操作:
1、在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及之前,需要取消考试预约在12123APP上操作。(在收到短信前,可通过“交管12123”APP—【更多】—【驾驶证业务】—【取消考试预约】进行取消。)
2、预约考试成功后,需要取消预约考试的,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取消方式:
1)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来现场窗口(受理的车管所,带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需要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
2)远程办:工作日的17时之前网上完成,每个科目只有一次 ,只针对岑村总所受理学员适用;
3)由学员书面委托驾校代办取消预约考试。
三、注意事项:
1、如果市民需要取消预约考试,远程办故障,请选择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来现场窗口或者委托驾校办理;如果市民是变更考试地地,没有驾校的,请选择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来现场窗口办理。
2、满分考试、注销恢复考试约考后如果需要取消,在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及之前,需要取消考试预约的请在交管12123APP上操作(在收到短信前);约考成功后需要取消考试的(收到考试通知短信后),请选择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来现场窗口办理;
3、如果情况紧急,请选择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来车管所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