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动车被套牌业务须知
机动车套牌报案有两种途径:
一是网上报案(只能受理个人车主):广州交警已开通套牌车网上报案功能,个人车主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投诉举报”-“举报中心”-“套牌车报案”,根据报案提示,“选择车辆”-“选择违法”-“填写报案证据”-“上传报案人资料”-“上传车辆资料”,即可实现套牌报案。由于目前微信公众号只提供了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车辆套牌车报案,公司车仍需要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套牌报案,此外,部分个人车主由于不会操作或经后台审核认为需要现场验车的也需要到现场进行套牌报案。
二是现场报案:广州套牌车现场报案的,需要携带资料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号窗口”(广园西路340号)或花都、番禺、南沙、黄埔、增城、从化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进行报案。
办理套牌车报案须知:
一、须将属于本车的交通违法先处理交款后,再来报案。
二、若港澳车牌被套用的,只有一个违法发生的交通违法的 可选择向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有二个以上不同地市辖区的交通违法行为的,香港车牌到深圳、澳门车牌到珠海交警部门报案。报案时需携带“被套牌机动车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身前后45度角彩照和正前正后照片共4张(如有天窗,请打开天窗后再拍照)。
三、若车辆存在异常情况无法前往(例如车辆已被公安机关扣查或驾驶证、行驶证被扣押),可先前往暂扣车辆或证件的大队申请拍摄车辆照片或复印相关证件后再前往报案,报案时一并出具大队暂扣凭证。
四、黄牌车一般情况下不用开车前往,如果套牌车与原车很相近,单凭照片无法分辨的情况下需开车前往报案。
五、若第一次报案后发生二次套牌的,可直接联系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专门负责套牌业务的部门跟进,联系电话:86377534。
六、可以选择车辆登记所在地的交管部门报案(可办理跟进全国各地套牌车的交通违法),也可以去违章所在地进行报案(受案部门只能办理跟进本部门采集套牌车的交通违法)。广州籍的车辆在异地套牌车产生的违法行为,车主选择在登记地广州报案的,请前往交通违法处理中心、番禺、花都、从化、增城、黄埔、南沙交警大队报案。
七、广州市籍摩托车被套牌,因广州市区没有摩托车注册、登记上牌业务,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不受理摩托车被套牌报案,请市民到所属区的交警大队报案。
现场报案所需要携带的资料:
1、个人车辆被套牌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案人(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案人不是车主的,应当同时提交车主的身份证和书面委托说明;
(3)车身3R 彩照(正前、正后、正左、正右,共四张,如有天窗,请打开天窗后再照相)
(4)车辆须开车过来验车(报案汽车与行驶证车辆外观照片要一致,如:护栏、前后护杠、喷画、品牌标识等)
2、单位车辆被套牌的报案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报案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托书。
(3)机动车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车身3R 彩照(正前、正后、正左、正右,共四张,如有天窗,请打开天窗后再照相)。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GPS定位记录、停车场证明等)。
办理驾驶证被套用业务须知
对于相关交通违法行为属于同一大队辖区的,前往该大队进行报案;涉及两个大队以上的,前往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号窗口”报案(广园西路340号)。报案时,报案人应携带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明及证件被套用的有关证据材料(用于证明无法实施被套用驾驶证所涉及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填写《报案陈述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报警人无法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明。
(2)非驾驶证本人报警的。
(3)报案人驾驶证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在本市外的。
(4)报案人所报的驾驶证违法行为时间距其报警日期超过2年的。
(5)经核实存在买卖驾驶证分值行为的。
此外,对于通过好易自助缴费终端、“交管12123”等自助办理渠道进行驾驶证套证的案件,如果是属于广州核发的驾驶证,或涉及广州交通违法记录有涉嫌套证情形的,由驾驶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园西路340号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号窗口”报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6377534。属于广州以外的驾驶证,则需到驾驶证核发地报案,涉及广州交通违法记录有涉嫌套证情形的,由发证机关转递到广州进行进一步处理。
车辆被套牌已报案后,怎样查询其违法撤销情况?
套牌报案后经核查确定不是其车辆违法,查询其违法撤销情况:
1、违法行为发生在本市的可致电违法处理中心一号窗口(86377534)查询撒销情况。
2、违法行为发生在本省外市的致电到违法发生地查询撒销情况。
3、违法行为发生在外省的致电到车牌发放地或违法发生地查询撤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