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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中提交的外语材料是否需要翻译?应该到哪里翻译?

发表时间:2022-10-14 14:41:57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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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外婚姻提交资料需同时提供翻译文本。

  根据民政部规定,为确保“婚姻状况证明”等外文材料译文的真实性准确性,由下列机构之一出具的翻译文本,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予以接受:

  1.当事人所在国驻我国使领馆;

  2.我国驻外使领馆;

  3.有资格翻译机构(翻译机构为国内各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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