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外地户籍是否可以在广州结婚登记
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国函〔2021〕48号)和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工作部署,我市从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双方均为非广州市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其中一方持有广州市发放的有效居住证,可在广州市申请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不包括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办理事项。
二、办公时间
各区婚姻登记处办公时间,请登录广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gz.gov.cn/在“服务机构一览表----广州市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服务信息一览表”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