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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办理离婚需要准备哪些登记材料?

发表时间:2024-10-28 10:52:20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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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人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户口卡原件、户口首页复印件(盖户口保管单位印章)。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份原件,先不要签名,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建议当事人在申请离婚登记前准备好结婚登记相片。如未准备好相片,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附近的照相馆照相。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粤民规字【2018】5号)规定婚姻登记证照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为近6个月内拍摄;

  2、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

  3、不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

  4、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

  5、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

  6、照片应为同一底版,背景为红色

  7、头部应占照片的2/3

  8、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拒绝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浓妆照、表情夸张及穿戴有损严肃性服装饰物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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