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离退休返聘人员若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则不允许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