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需要盖章。若委托他人代办的,除提供所办提取业务需要的申请材料外,被委托人还需提供委托关系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委托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申请提取的(销户提取不得委托经办人),另需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原件1份)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
2.委托配偶申请提取的:另需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1份)、配偶身份证明(原件1份)。
3.委托父母或成年子女申请提取的:另需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户口簿(原件1份,同一户籍时)、出生证明(原件1份,非同一户籍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4.公证委托他人申请提取的:另需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公证书(原件1份)、代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
5.委托监护人申请提取的:另需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户口本(原件1份,同一户籍时)或《出生证明》(原件1份,非同一户籍时)、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若职工提取信息发生变更的,另需提供身份证及变更材料原件、《提取变更申请表》到银行前台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