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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提取变更申请表》需要单位盖章吗?

发表时间:2023-06-05 15:49:05 信息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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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不需要盖章。若委托他人代办的,除提供所办提取业务需要的申请材料外,被委托人还需提供委托关系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委托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申请提取的(销户提取不得委托经办人),另需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原件1份)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

  2.委托配偶申请提取的:另需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1份)、配偶身份证明(原件1份)。

  3.委托父母或成年子女申请提取的:另需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户口簿(原件1份,同一户籍时)、出生证明(原件1份,非同一户籍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4.公证委托他人申请提取的:另需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公证书(原件1份)、代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

  5.委托监护人申请提取的:另需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户口本(原件1份,同一户籍时)或《出生证明》(原件1份,非同一户籍时)、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若职工提取信息发生变更的,另需提供身份证及变更材料原件、《提取变更申请表》到银行前台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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