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因《异地贷款证明》主要用途是申请贷款,为了防止“一人多贷”,开具《异地贷款证明》后,除已提交“不予贷款”的《回执》且《回执》经广州中心审批通过外,其他情况均视为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故职工只要开具了《异地贷款证明》,无论是否使用、无论异地公积金中心是否准予贷款,均应提交《回执》并关注回执审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