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申、换、补领户籍证件(明)须知》及有关要求,单位或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公共集体户户口簿首页(个人页)遗失补办:
一、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含公共集体户、单位集体户、人才市场集体户)(简称:集体户)遗失补办:由集体户管理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工作证件,遗失补办报告,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二、集体户口(个人页)遗失补办:委托集体户户内成员(个人)补办的,凭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原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意委托办理证明,个人补办报告,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