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2023年12月8日上午,由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绍文带队,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冯慧光、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岳练、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曾丽晴、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监督处处长杨云霞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天河区沙东街道开展《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立法调研工作,并在沙东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座谈会。天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蓝小环、天河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熊永光、沙东街道领导等同志陪同参加,会议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冯慧光主持。
调研人员首先到天河区沙东街道辖内广州大道、城中村、农贸市场周边,实地了解电动自行车通行、停放、充电等情况,随后在沙东街道办事处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立法联络站、区、街道、社区、物业企业工作人员、群众等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上,参会人员逐一发言,分别对电动自行车信用体系监管、集中停放设施建设列入小区微改造、停车设施和集中充电设施、网约车和共享单车等新业态监管、电动自行车生产源头治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听取,对相关建议给予回应,并与参会人员进行深入交流。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绍文作总结讲话。他强调,电动自行车事关民生,更事关安全。要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广泛、深入收集对法规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及时吸收采纳和反馈。要始终践行人民至上的立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立法中需要解决的深层次问题,找准修法的切入点,把好的经验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彰显立法为民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