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社工服务站项目评估工作要求,现对《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社工服务站中期财务评估报告(穗师查2024-P-202号)》、《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社工服务站协议期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财务评估复评报告(穗师查2024-Q-86号)
》、《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街社工服务站中期财务评估报告(穗师查2024-P-200号)》、《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社工服务站中期财务评估报告(穗师查2024-P-199号)》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0日,共计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盖章或书面署名向我局反映(受理科室:天河区社区服务中心,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56-258号恒安大厦二楼209室),口头、匿名意见不予受理。
附件:
1.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社工服务站中期财务评估报告(穗师查2024-P-202号).pdf
2.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社工服务站协议期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8月14日(八个月)财务评估复评报告(穗师查2024-Q-86号).pdf
3.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街社工服务站中期财务评估报告(穗师查2024-P-200号).pdf
4.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社工服务站中期财务评估报告(穗师查2024-P-199).pdf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