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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龙洞粮库建设工程项目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第二阶段)服务的询价公告

发表时间:2024-12-24 09:32:37 信息来源: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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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

  天河龙洞粮库建设工程项目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第二阶段)服务

  二、询价单位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根据《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八条,涉及迁移树木特定情形、砍伐树木,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业机构鉴定(砍伐)、组织专家论证,并向社会公示,听取公众的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五日。为做好天河龙洞粮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拟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第二阶段)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树木资源调查(包含外业调查及数据整理)。依据市相关规范要求,调查记录项目用地范围内现状绿地、连片成林树木;调查记录所有树木的种类、数量、位置、胸径、生长状况、立地条件、保护设施现状等,其中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大树需要定位坐标。编制树木调查本底报告,填写现状绿地调查表、连片成林树木调查表、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树木资源普查信息汇总表;编制现状绿地及和连片成林树木分布图,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分布图、树木分布平面图;资源状况分析及生长状况分析。

  (二)编制城市树木保护专项报告。依据市相关规范要求,根据拟建项目范围内树木与项目建设的关系综合分析,提出相关树木保护措施与处理建议,编制树木保护方案;配合业主组织专家对树木专章开展评审会议。

  四、采购金额

  本次采购金额不超16.4248万元。

  五、报名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合法注册或备案;

  (二)报名单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资格或责令停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单位应提交的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定);

  (二)办理人的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授权委托书(格式自定);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五)报价函(格式自定);

  (六)服务承诺书(格式自定,需包含详细工作方案,如采用的服务标准、服务人员配置等资料);

  (七)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上述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贰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七、发布公告时间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八、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一)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12月31日17:00截止。

  (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2号楼713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层浪、梁颖璐(38622709)

  附件:综合评分表.docx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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