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天河区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天住建园规字〔2022〕1号)的有关规定,通过发布公告、申报受理、结果审核等流程,拟为49家单位配租人才公寓93套。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6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用真实姓名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单位、电话和地址:
受理单位: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机关大院1号楼5016室(邮编:510655)
电 话:020-38623629
广州市天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