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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云翌康科技有限公司 裁决书送达公告(穗天劳人仲案〔2024〕10322号)

发表时间:2025-01-14 13:59:16 信息来源: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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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云翌康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冯建明诉被申请人广州云翌康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穗天劳人仲案〔2024〕10322号)已依法作出仲裁裁决。因无法与你司取得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裁决书》。

  裁决结果如下:

  一、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的工资50000元;

  二、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开具离职证明,并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驳回申请人本案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公告在欧宝娱乐官网门户网站公告。你司可到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17号三楼311室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联系人:白蕾,电话:020-87590226);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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