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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天有 裁决书公告送达(穗天劳人仲案〔2024〕4635号)

发表时间:2025-02-20 17:13:24 信息来源: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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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余天有:

  本委受理申请人梁嘉斌诉第一被申请人广州市宣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开源国际建筑设计院(广州)有限公司、第三人余天有劳动争议案(穗天劳人仲案〔2024〕4635号)已依法作出仲裁裁决。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裁决书》。

  裁决结果如下:

  一、确认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在2019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均存在劳动关系;

  二、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第一被申请人应按照签订的《未付工资延迟发放协议书》的约定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拖欠的工资140000元;

  三、第二被申请人、第三人对上述第二项裁决费用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四、驳回申请人本案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公告在欧宝娱乐官网门户网站公告。你可到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17号一楼大厅窗口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联系人:朱惠明,电话:020-87573709);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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