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主体:
为做好天河区2024年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申报工作,按照《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农规字〔2023〕6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补贴对象
天河区行政范围内种植粮食、油料作物、蔬菜、水果和中草药等农作物的种植户、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且种植面积达到15亩以上(含15亩,下同),自主购买经认定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生产商品有机肥。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供货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
(二)补贴标准
1.购置秸秆、枯枝树叶、菇渣、粮油加工残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占比30%以上)的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400元。
2.购置畜禽养殖废弃物(包括沼液)为主要原料(占比30%以上)的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450元。
3.经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认定的辖区内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种植类),购置使用商品有机肥的补贴标准均为每吨500元。
所有购置补贴最高不超过1吨/亩·年。
(三)补贴周期
2024年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申报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3《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申报材料清单》(如2025年购置商品有机肥且计划申报2026年补贴的申报主体需在申报材料中增加送货照片)。
(二)申报要求
请符合要求的申报主体于3月21日前按照《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申报材料清单》要求向所在经济联社提交补贴申请资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2日
(联系人:黄婉桃,联系电话:020-3862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