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3月13日,我区有2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其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已过期失效,不再具有开展许可范围内职业技能培训的资格。所涉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自公告之日起,请上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及时前往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中心5楼530-533窗口,咨询电话:020-37690333)办理相关手续。如继续违法办学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