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同道有才(广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审批工作予以公示。
同道有才(广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据《广东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我局递交了完整的申请材料,我局对材料审批后出具了同意申请的批复;同道有才(广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领取批复后向银行交付了300万元的备用金,并已将银行保函交至我局保管;现将同道有才(广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5日至8月11日。
若对此证书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
附件:同道有才(广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pdf
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局
2025年8月5日
(联系人:何则霆,电话:020-38622696;受理时间:2025年8月5日—1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