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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街号码贸易商行 工伤认定举证告知书公告

发表时间:2025-09-25 11:22:08 信息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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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街号码贸易商行:

  黄荣淮向本局反映其于2024年8月23日8时31分许在从家出发到公司实际经营地天平装饰材料城主楼305以及优品五号服装小镇A4007(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512号和83号)的上班途中,经广州市白云区大源中路进广州大道北46米处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黄荣淮负次要责任。受伤后黄荣淮被送往康源医院门诊,并于当天转至武警广东总队医院门诊并住院治疗。本局已受理黄荣淮工伤认定申请一案,正向你单位公告本案举证告知书(穗天人社工伤举〔2025〕345号)。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现要求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局领取上述文书,并配合本局调查核实本案事实。逾期或者不配合调查的,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本局将依法处理。联系地址:天河区石牌东路117号303执法三科,电话020-87581211。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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