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华玉云尚(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河分公司:
本局已受理马清强工伤认定申请一案,现调查核实情况如下:马清强于2024年10月31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在浙江鑫恒家大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国际机场航站四路2003号的深圳机场UPS一期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任安装工。工作时间为07:00-11:30,14:00-19:00。浙江鑫恒家大公司对马清强日常工作进行考勤并通过现金形式发放工资。2024年12月21日马清强从家中去往工作地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期间,华玉云尚(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天河分公司在广州市天河区为马清强参加办理特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本案中,马清强并非在从业单位工作且未建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不符合《关于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另外,马清强在深圳项目工作期间受伤,存在较为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住所。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向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市、县(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应当由生产经营地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因此,马清强向本局申请申请工伤认定,不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现决定撤销工伤认定受理并不予受理。现要求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该案《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联系地址:天河区石牌东路117号303执法三科,电话020-87581211。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