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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凤有限责任公司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案件公告(穗天人社监字〔2025〕0304113号)

发表时间:2025-11-06 09:00:00 信息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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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案件公告


  单位名称:广州市天凤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路8号303、304房(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姓名:汤照红

  身份证号码:4401111972****1834

  身份证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凤尾南海岭后街12号

  联系方式:1868***8655

  涉嫌案件基本情况:2025年下半年,我局收到劳动者章凌云等人投诉广州市天凤有限责任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一事,累计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经调查,该单位两名实控人之一南宁天誉巨荣置业有限公司在2021年3月2日、2022年1月18日有以现金转账形式向该单位转入了累计1.5亿的经营款项,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旧村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所规定的现金出资义务。我局向另一实控人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经济联合社调查,并于2025年9月1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在该单位回复中并未发现该单位有向广州市天凤有限责任公司现金出资的记录。根据“协议”的约定,甲方(指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经济联合社)应当在认缴及实缴的注册资本内承担有关成本和费用。

  因汤照红同为广州市天凤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经济联合社法定代表人,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发生欠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采用电话、书面或者张贴公告,以及其他可以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制作本文书,通过书面或张贴公告形式,通知法定代表人汤照红到我局配合处理广州市天凤有限责任公司欠薪事项。

  如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尾村经济联合社已足额向广州市天凤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现金出资,请汤照红向我局提供有关转账记录,并于本公告到期前到我局接受调查。

  我局已于2025年10月11日委托黄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汤照红现场送达本公告,截至目前该人并未向我局提供上述证据材料,也未到我局配合调查。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发生欠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采用电话、书面或者张贴公告,以及其他可以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通过当地新闻媒体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用人单位名称、涉嫌欠薪情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个人基本信息,公告通知其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有关规定,现决定通过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本案案情以及汤照红的个人信息。

  根据上述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前款规定公告通知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本次公告到期后,汤照红仍不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的,我局将按照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将该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根据上述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按照规定采取公告方式送达的,应当在受送达人办公场所或者住所张贴,并同时在当地新闻媒体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告,公告期为六十日;但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处理的,或者用人单位的欠薪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公告期为三日。”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告期限三日。

  联系人:陈卓蔚、赵震东    联系电话:020-37276709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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