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进行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简介
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北部,总体按照“一园三区”布局,规划面积为1617.4132公顷,由三个区块组成。区块一(北部片区)规划面积为107.39公顷,四至范围:东至柯木塱南路南至火炉山,西至华南快速路,北至广汕路;区块二(中部片区)规划面积为 264.37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岑村新村,南至环城高速,西至华南快速路,北至火炉山;区块三(南部片区)规划面积为1245.6532公顷,四至范围:东至珠吉路,南至广园高速路,西至科韵路,北至华观路。规划着力打造一流的产业发展生态和创新创业生态,努力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新兴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二、相关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一)规划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
联系人:石先生
电子邮件:shijb@sugarmusicstudio.com
电话:020-8707167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37号
(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电子邮件:516994413@qq.com
电话:020-8750160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一路24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前期调研。包括规划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以及规划环评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二)报告编写。包括总则、高新区开发与保护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规划实施生态环境压力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分析、资源与环境承载状态评估、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规划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公众参与、评价结论等。
(三)公众意见征询。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将由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向区域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求规划实施意见或建议;在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由规划组织编制单位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再次征询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地回应公众意见。
(四)报告提交。包括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对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二)对本规划实施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三)对本规划在污染治理、补偿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四)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规划实施;
(五)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按照公众意见调查表格式(见下载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向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和规划后续实施过程中采纳落实。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