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为做好中心档案管理、收集和整理工作,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决定公开选定2024年档案整理立卷归档工作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定工作原则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服务单位。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2024年档案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9万元。
四、项目内容(响应指标):约3303卷业务档案(含公开交易1389宗、续约交易1877宗、37宗协商谈判的纸质材料整理立卷归档),以及2020年-2023年文书相关档案(约200件)需要按照档案整理规范、要求等进行整理归档。以实际整理结果为准。
五、服务单位应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应提交资料(报名文件)
1.资格审查资料
(1)封面(见附件1);
(2)服务承诺书(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3);
(4)办理人的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评审资料
(6)服务单位类似相关工作业绩一览表(见附件5)及合同;
(7)服务相应资质(提供复印件);
(8)服务单位项目经验(提供复印件);
(9)服务单位业绩荣誉(提供复印件);
(10)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见附件6);
(11)工作方案(格式自定);
(12)报价函(见附件7);
(13)报价明细表(见附件8)。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报名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七、报名公告发布时间、递交资料时间
1.报名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
2.递交资料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即为报名截止时间。
3.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6楼608室,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综合部。
4.递交资料方式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5.逾期递交资料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资料的,视为无效报名,委托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八、服务单位评审原则
1.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报名单位报送的资料,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定服务单位,综合评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候选服务单位。如有综合评分相同的单位,则以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候选服务单位,评分标准如下:
(1)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评分。
具体分值分配:资质得分(0-35分),技术得分(0-45分),价格得分(0-20分),具体详见内部审核评分表(见附件9)。
(2)报名单位总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
2.提供报名资料不足3家单位,为报名失败,我中心将发布第二次报名公告。
第二次公告后,如报名单位仍不足3家,可从第二次报名的单位中择优选择候选服务单位,报分管局领导审定通过后实施。若无报名单位,我中心可直接委托服务单位,报局务会审定通过后实施。
九、服务单位确认:按局相关规定组建评审小组,依照上述第八点原则选定候选服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与第一候选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如果该单位放弃服务资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与我中心签订合同,则签约资格作废,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名次序选择下一个候选服务单位为成交单位。
十、选定结果公示: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选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发选定通知书,服务单位在收取选定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一、报名资料获取方式:本次报名公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均在天河区门户网站()上发布,一旦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报名单位,报名单位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
十二、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地点: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2号楼3楼
投诉电话:020-38622279
十三、项目联系方式: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6楼608室
联系人:刘小姐、田小姐
电话:020-37690252
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5日